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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庭审理推进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1-02-13  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小[ ]

呼和浩特: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庭审理推进阳光司法

??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11日电(记者汤计)呼和浩特市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聘请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法庭审理,以此防范以案谋私、以案牟利等司法腐败现象,受到市人大代表好评。

新春佳节前夕,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邀请两名人民陪审员与一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对一起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呼和浩特市部分人大代表应邀观摩了庭审。新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孙波说:“我们尝试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目的是将法院审判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庭审结束后,现场观摩的呼和浩特市人大代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以及新城区法院领导与刑事审判庭的审判员进行了座谈。人大代表们认为,让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法庭审理,是人民法院推行阳光司法的有益尝试,也是防范司法腐败的重要举措。他们希望各级人民法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由点到面逐步推广。

据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李贺介绍,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以来,呼和浩特市率先在新城区人民法院聘请了人民陪审员。他说:“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希望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在全市法院系统推行阳光司法,并以此杜绝以案谋私、以案牟利等司法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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