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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学《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发布时间:2020-09-22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未成年人的网络“打赏”行为是否有效?

  “打赏”款项可否追回?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 于国兴)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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